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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进行改版 加强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可靠性

2022-04-26350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6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并且《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24 号)将同时废止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电力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


办法》提出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应当科学制定并适时调整电力规划,其中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2-5%,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10%左右,区外来电、新能源发电、不可中断用户占 比高的地区,应当适当提高负荷备用容量。每个黑启动区域须合 理配置1-2台具备黑启动能力且具有足够容量的机组。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规模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要建立与之适应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防止大面积脱网,对电网稳定运 行造成影响。


燃煤(燃气)发电企业应当对参与深度调峰的发电机组开展可靠性评估,加强关键部件监测,确保调峰安全裕度。


水电流域梯级电站和具备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应当 建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做好电站水库优化调度,建立信息共享 机制。


核电企业应当对常规岛和配套设备(非核级设备)开展设备分级、监测与诊断、健康管理、全寿命周期可靠性管理、动态风险评价等工作。


发电企业应当建立发电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加强发电功率预测管理


《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对电力供应及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对运行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并评估电力系统满足电力电量需求的能力。在系统稳定破坏事件、影响系统安全的非计划停运事件和停电事件发生时,电网企业应当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果断快速处置;开展事后评价,对发现的风险进行闭环管控。电网企业应当根据电力系统风险和自然灾害影响,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完善输电系统网络结构。对发现的风险和隐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发出预警。


《办法》强调,电力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路径,科学选择主接线和站间联络方式,增加系统运行的安全裕度。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线路带电作业、无人机巡检、设备状态监测等先进技术应用,优化输变电设备运维检修模式。鼓励电力企业基于可靠性数据开展电力设备选型和运行维护工作,建立核心组部件溯源管理机制,优先选用高可靠性的输变电设备,鼓励开展状态检修,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办法》要求,电力用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防止对公用电网造成影响。电力用户配用电设备危及系统安全时,应当立即检修或者停用。因用户原因导致电力企业无法向其他用户正常供电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加强运行维护,容量应当达到安保负荷的120%。


随着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生的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电网结构和运行控制日趋复杂新版办法》积极稳妥推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加强安全管理,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建立新型储能建设需求发布机制,充分考虑系统各类灵活性调节资源的性能,允许各类储能设施参与系统运行,增强电力系统的综合调节能力。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204/P020220425420793843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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